浅谈项目的安全管理---第十七个安全生产月学习心得

2018-06-29 16:12来源:未知作者:jgjt

进入6月份,也就进入施工的黄金季节,是项目出成绩抢效益的开端,同时也是安全事故的易发时段。如何既能出成绩又能不出状况,如何执行“生命至上、安全发展”的安全生产观念,是项目建设每个参与者都要思考的问题。

在现代的项目管理理念中,安全员已经不再赋予安全管理职能,管理安全的是各部门、班组、岗位的负责人,由此有人会问,安全员不管安全有什么用,在新修订的《安全生产法》具体明确的设置安全员职能是这样的:

首先是专业的职能,通过专业角度,指导、评价、分析各岗位、班组、部门所涉及到的安全问题,通俗地说,你不懂的专业上的安全问题,我来告诉你怎么做,至于做不做,是你的事;其次是监督的职能,项目经营层想要清楚下面各部门、班组、岗位负责人的安全管理得如何,安全员要反馈给他,下面各级负责人对安全负责了,项目经理对安全才能负责;第三是培训的职能,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,要由安全员来完成;第四是外协的职能,各级安监局以及业主安全部门的接待、联系、会议、学习等;第五是检查的职能,组织或参与安全检查是必须的工作内容,提出隐患整改建议,跟踪落实;最后是事故调查的职能。

一直以来,大家可能忽视了一种现象,那就项目安全机构和安全员配备齐全,安全工作也按要求去做,但安全事故或事件照样发生,违章违纪、不安全行为现象总是有,为什么会这样呢。其原因很简单,项目领导及职能部门过于依赖安全员来管理安全了。事实上,大多数安全员是认真负责的,问题在于,安全员人数再多也是有限的,也无法做到24小时在全工地的各个角落,而且安全员的权力也是有限的,因而造成事故该发生的还是会发生,不安全行为照样有。

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第一条就是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、“一岗双职”,这一点大家好像都只是挂在嘴边上,所以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,事故或事件发生后,打板子还是打在安全员身上。如果是这样理解安全管理的,那么问题会很严重。

项目的各级管理人员、施工人员只有都对安全负责,从而就在系统层面上对安全负责,做到人人心中有安全、工作中懂安全。这样的长期管理,安全才能有保证,才能更好达到“生命至上、安全发展”。 (冯卫进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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